问题 | 出嫁的女儿有没有赡养老人的责任 |
释义 | 出嫁的女儿有赡养老人的责任。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所以,出嫁的女儿,只要有赡养能力的,就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义务人有能力赡养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法律后果如下: 1、构成遗弃罪; 2、对于被赡养人有生活来源。但因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劳务扶助,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法院也应当受理,情况属实法院会判决强制执行。 子女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赡养父母: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综上所述,,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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