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程验收应注意的问题: 1、竣工验收单或表上填写的工程名称或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当初签订合同时合同的上的工程名称完全相同; 2、竣工验收单或表上的所填写的验收项一定要与所验收的材料相符,也就是说实际做了几项验收就填写几项,这样前后才是一致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