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债权人担保期限内可主张债权吗 |
释义 | 一、民法典债权人担保期限内可主张债权吗 债务人逾期不还款时,在担保期限内,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债权怎么处理 1、借款合同履行期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或者由于借款人严重违约,小额贷款公司需提前收回贷款本息而借款人不能偿还时,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书面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2、同一贷款既有保证担保又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当首先实现抵押或质押担保;如果实现抵押或质押担保的结果没有满足全部债权,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要求保证人对未受清偿的债权履行保证义务,但不得放弃对抵押或质押担保而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3、如果同一贷款设定两种以上担保方式,并且各担保方式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已在合同中事先划分,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同时向各担保人主张权利。 4、实现抵押权时,应按与抵押人达成的协议处分抵押物;如协议不成,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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