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后是否能分地 |
释义 | 土地确认后,在土地使用性质和物权保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原始依据。土地调整一般发生在自然灾害后,并需经过村民大会投票决议,因此一般不再进行土地分配。 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不能分地。土地确认后,在土地使用性质和物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而且如果要进行土地调整,一般只会发生在自然灾害后,而且需要经过村民大会的投票决议,所以一般来说,不能再分地了。 拓展延伸 土地确权后的分地政策及规定是指在土地确权完成后,对土地的分配和利用进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确权后的分地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分配。具体而言,分地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用途规划、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等方面的规定。政府会根据土地资源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分地政策,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加强对分地过程的监管,保障农民和土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总之,土地确权后的分地政策及规定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土地确权后的分地政策及规定是指在土地确权完成后,对土地的分配和利用进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政府根据土地资源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分地政策,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分地政策包括土地用途规划、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等方面的规定。政府加强对分地过程的监管,保障农民和土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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