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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纳税人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方式是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建设用地是否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不用。
    根据我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已经规划为您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属于耕地范围,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建设用地规划证申办程序有哪些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三、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要哪些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 合同 (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 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 房地产开发 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三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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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