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撤案后还能解除取保候审吗? |
释义 | 撤案后解除取保候审是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相应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可调解或撤回自诉。对于公诉案件,需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不构成犯罪才撤销案件,受害人可接受调解。立案后不能随原告或受害人要求撤案,需满足法定条件,若无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从轻量刑。非犯罪情况下将撤销案件。 法律分析 撤案之后当然会解除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有相应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撤案的法律规定: 1、要根据是否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 2、属于自诉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3、公诉案件,如果已经立案的话,就得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才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4、刑事案件立案后不能按原告或受害人的要求撤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规定: (1)对于公安机关立案后的刑事案件撤案必须附合法定条件才可以。 (2)如没有犯罪事实的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对于民事责任部分,双方通过调解达成谅解的,可以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 (4)如果不是犯罪的,会撤销案件。 拓展延伸 刑事案件撤销后,是否仍需继续取保候审? 在刑事案件撤销后,是否仍需继续取保候审,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撤销案件是因为证据不足或其他合法原因,法院可能会解除取保候审。但是,如果撤销案件是因为程序错误或其他非法因素,法院可能会要求继续取保候审。此外,法院也会考虑被告人的社会关系、犯罪前科、逃跑风险等因素。因此,最终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取决于法院的裁量权和具体案件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针对个人案件的具体建议。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撤案后会解除取保候审。法律规定了撤案的情形,包括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具体撤案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案件类型有所不同,私人无权干预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在宣告判决前与被告和解或撤回自诉。对于公诉案件,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只有认定不构成犯罪才能撤销案件。刑事案件撤销后是否继续取保候审取决于具体情况,法院会考虑案件的证据、程序、被告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人案件的具体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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