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职员工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医疗费用在1300元-3万元(包括3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 2、医疗费用在3万元-4万元(包括4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 3、医疗费用在4万元-10万元(包括10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 4、医疗费用在10万元-30万元(包括30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住院报销的起付线为1300元。 职工门诊与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不同的,并且它们都有起付标准,超过这个标准,才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并不是所有的医疗项目都可以获得报销。 医保报销范围如下: 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4、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