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的房产证处理问题 |
释义 | 离婚后,夫妻可以签订房产分割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可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另一方可凭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若无协议,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产,判决后办理过户。离婚协议书不执行可起诉至法院,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或撤销,法院应受理。房产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协议优先原则适用。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能获得房产。 法律分析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就各自的房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判决后,另一方可以凭生效判决书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分割协议,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离婚时未分割的房产。经过法院审理后,另一方可以凭生效判决书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 一、离婚协议书不执行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经过判决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就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二、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 在夫妻离婚时只有一套房子的,这套房子属于谁,双方都希望能够争夺到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但在只有一套房子的情况下,彼此为了争夺房产会做各种各样的事情,希望法院能偏向自己。在一般的离婚案中,如果男女双方未对财产进行约定,则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在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没有达成协议的,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一般就会给谁,再由该方补偿另一方。当然,如果产权证上名字的一方是过错方,有可能给另一方。还有种情况是看是否有小孩,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得房产的可能性较大。 结语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签订房产分割协议,就各自的房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经过法院判决后,另一方可以凭生效判决书前往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分割协议,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离婚时未分割的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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