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代签合同的情况应该不可能构成诈骗,对于代签之后被代签人同意并且承认该合同有效的的情况就不会构成诈骗,而对于被代签人并不承认合同的情况,也不会构成诈骗属于经济或者民事纠纷,但对于故意通过代签手段来获得被害人财物的情况会构成诈骗。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是完全有权利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所实施的民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行为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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