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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土地使用税税率规定是什么?
释义
    房产土地使用税税率规定是商品房土地使用税税率没有统一的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土地使用税税率如下(单位为元/每平方米):
    (一)大城市1.5至30;
    (二)中等城市1.2至24;
    (三)小城市0.9至18;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至1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一、土地使用税缴纳结束时间是什么时候?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结束时间是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的当月月末。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房地产开发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房屋交付的当月末;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为房屋实际交付的当月末。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期间,应逐月统计已交付和未交付部分,并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计算当月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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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7: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