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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能补十年前社保吗
释义
    仲裁是可以补十年的。但要补缴10年前的社保,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了10多年,单位的情况和人员情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单位能不能愿意帮你办理这是一个大问题。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又已经过了两年的时效性,只能靠自己和原单位进行协商。最好的办法就是由用人单位出面帮你办理,自己承担全部补缴费用和滞纳金,估计用人单位是容易接受的。
    但要具备这几种条件的可以补缴。比如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仲裁裁决、决定、调解书;审计部门的审计结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限期改正、行政处理或者处罚决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书面处理决定;投诉、信访以及用人单位主动整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实并核定后出具的书面处理意见的。
    凡是属于以上几种情形之一者都是可以补缴的,而且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缴费比例承担补缴费用,滞纳金和资金利息由用人单位承担。当然如果没有离开单位,要求单位补缴自己10年之前应当缴纳而没有缴纳的社保费用,这也是可以补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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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0: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