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要求劳动局出具工伤认定书。单位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是单位的违法行为,与你能否认定工伤无任何关系。你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单位全额支付。 一、试用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对于赔偿金额,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工伤认定后单位怎么赔偿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机构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工伤者的赔偿或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不存在劳动关系如何确定工伤 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不缴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