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向上向好, 深化拓展“以案四说”, 扎实推进“以案四改”, 10月10日下午,民建重庆市委会机关召开“以案四改”专题学习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