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基本职权是如何的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基本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一、董事会决议的职权是什么 董事会决议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5、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的职责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这些是公司董事会的基本的职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