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公司与合同不是一个公司? |
释义 | 律师解析: 对于混同用工造成的双重劳动关系,如果题主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主体按照实际用工情况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要求其对于新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的行为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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