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一般不涉及违法。当事人拥有性自由的权利,婚前性行为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但是男方不可以强迫女方发生性关系。女方不同意婚前性行为的,男方应当尊重女方意见。
 男方违背女方意愿,以暴力手段强迫女方发生性关系的,男方会涉嫌强奸罪,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女方年龄在十四岁以下的,即使女方同意发生性行为,男方也涉嫌强奸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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