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再婚女方带来的孩子是否有房子继承权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再婚家庭带来的孩子形成继父母、继子女关系和支持关系的,有继承权。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未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合法继承,有遗嘱的,可以依遗嘱继承遗产。根据法定继承,第一个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继子女也享有继承权,可以依法分配遗产。
    一、人死后第一继承人财产分割有谁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
    ①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②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还须注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0:3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