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员工离职档案多少年销毁一次需要视情况而定: 1、涉及到员工离职后相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本,原则上应自劳动关系终结后,保存二年。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销毁,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涉及到工资考勤台账,原则应保留两年以上,但如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应至少保留三年。 3、建议涉及到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解除通知原件(特别是单位单方面终止或解除的)适当延长保留年限,原则上为5年。 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