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过户需要的手续:(一)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二)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三)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本、买卖合同。二、房产过户的流程:(一)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如果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记得必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房产证的共有人较好都在场。(二)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三)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四)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