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 目前我国没有 遗产税 ,所以因 继承 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 印花税 及工本费,对于动产就没有另外的税了。 另外我国虽然取消了继承房产必须要公证的要求,但许多房产局在办理房屋继承时为保险起见,一般还是都会建议先去做个 继承权公证 ,这也是需要一笔费用的。 如果达不成协议,还要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就需要有 诉讼费 和 律师 费。 法律客观: 《遗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各项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