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1、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规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调整对象)。 2、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方法 1、每人每月增加32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三、具体调整金额 1.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2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我国法规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