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报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二款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第一款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