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借房产投资骗取400余万元,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团伙借房产投资骗取400余万元,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1、团伙以借房产进行投资为名实施诈骗活动,骗取公物价值达到400多万的,属于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而诈骗数额达到较大,就会构成诈骗罪,可以立案。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诈骗罪数额较大; (2)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诈骗罪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 2、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1、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1)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3)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1)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2)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 (3)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1)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2)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