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
释义 | 经济补偿的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应当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规定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四项标准: (一)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低于25%的工资和经济补偿。 (2)因劳动者生病、非工伤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于重疾和绝症患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重疾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换工作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工资是社会平台的三倍,他们最多可以支付12个月的经济补偿。 (4)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的,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的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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