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 |
释义 | 原则上,兄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只是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兄长需要对妹妹承担扶养义务: 1、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 2、兄长有负担能力; 3、妹妹是未成年人。同样的,受兄长扶养长大的妹妹需要承担扶养兄长的义务。 一、女方离家出走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女方离家出走不管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二、关于舅舅有义务抚养吗 舅舅对外甥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三、幼儿监护人可以由谁担任 幼儿监护人可以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长、姐姐,其他经相关组织或者部门同意的,可以担任孩子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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