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会发布逮捕通知书? |
释义 | 逮捕通知书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制措施的通知,意味着被逮捕人已触犯法律并可能受刑罚。公安机关下达逮捕通知书表示已批捕,需出示逮捕证并通知被逮捕人家属。逮捕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至嫌疑人家中。逮捕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出示逮捕证并要求被逮捕人签名或盖章。如被拒绝,执行人员需说明情况。 法律分析 一、逮捕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逮捕通知书意味着被逮捕人已经触犯法律,并且经过检察院批准,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行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公安机关下达逮捕通知书是批捕了吗 是的先批捕在逮捕。如果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逮捕通知书送给家人,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三、逮捕通知书一般寄哪里?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的形式寄发逮捕通知书。逮捕通知书是寄到嫌疑人的家里,不会寄到派出所的。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 结语 逮捕通知书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意味着其已触犯法律并可能面临刑罚。公安机关下达逮捕通知书是对其进行批捕的表明。逮捕通知书应及时寄送给被逮捕人的家属,内容包括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通常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送。执行逮捕必须出示逮捕证,由两名以上公安人员进行,并要求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如被逮捕人拒绝,执行逮捕人员应当进行必要的说明。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以确保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五节逮捕第一百四十五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逮捕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四节拘留第一百二十九条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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