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债如何走法律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可以由债权人自行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2、委托律师向债务人发律师函,催促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3、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后,债务人仍不能自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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