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方法可以追要工程款 |
释义 | 承包人追要工程款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施工相关的书面凭证,书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在起诉时可以提供担保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及时行使法定留置权。 一、承包人应否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 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工期虽然延误但并非承包人原因引起,从而避免承包人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当合同约定的造成工期延误的事由发生时,不应消极等待施工条件的恢复及放任损失的扩大,也不能仅仅口头与发包人进行报告或联系,而应积极采取措施,按合同约定就造成工期延误的事由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及时取得申请工期顺延的签证,并及时收集、固定引起工期延误的其它证据。一旦发生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承包人即可据此证明工期虽然延误但并非承包人原因引起,从而避免承包人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二、劳务分包有哪些形式 劳务分包有以下形式: 1、零散的劳务承包,即企业临时用人; 2、自带劳务承包,即由企业内部的正式职工招募人员来承包劳务; 3、和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即从总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的承包。 (一)、小包工头讨要工程款的方式如下: 1、直接与发包人进行协商。讨要工程款需要及时,应当选择合法正当的途径与发包人进行协商; 2、视情况可以接受发包人的担保。如果发包人确实无力支付工程价款的,可以接受其提供的担保;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发包人既不肯支付价款,也不肯提供担保,此时可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综上所述,劳务分包有零散的劳务承包、自带劳务承包、和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三种形式。小包工头讨要工程款的方式包括协商、担保、诉讼等。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施工合同的情形有三种。 三、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吗 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也不影响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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