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开空头支票是违法的,触犯票据诈骗罪。你所说的情况不属于开空头支票的情况。杜绝空头支票的方法如下:1、了解出票方的资质和信誉,只收老客户、信誉度高的客户开具的转账支票;2、对于不了解的客户,尽量不收转帐支票,要求对方开具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