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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买的房子房主不搬走怎么办
释义
    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因为如果到时候房主找不到,你可就惨了。
    只公证不过户对买房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第一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一、公证处公证的车辆过户能不能用
    车辆不过户,做公证也是公证买卖合同,这样只有债权的法律效力,没有物权效力。车辆必须转移占有,才发生物权效力。卖方交付车辆,买方才取得所有权。即使不公证,买卖合同只要合法成立的,一样有法律效力。公证买卖合同没有多大的保障。如果卖方坚持不过户,买方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不办过户登记最大的风险是不能防范卖方再卖给其他人。不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其他人可以善意取得。拿到车不过户,会产生很多麻烦,比如保险理赔之类的,还有无法年检,无法买卖。建议尽早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子公证给子女但不过户有效吗
    房子公证给子女但不过户无法律效力。仅办理公证,未进行房产过户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公证只能证明转移房屋所有权协议的真实性,不能引发房屋所有权实际变更的法律后果。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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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0: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