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保密协议如何处理 |
释义 | 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需承担赔偿责任,严重情况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严重者可处有期徒刑和罚金。违反保密协议不一定属于劳动争议,解除劳动关系后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违反保密协议的赔偿可根据实际损失进行,劳动合同中也可约定竞业限制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辟谣】 违反保密协议一定属于劳动争议? 真相:不是 解析: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劳动争议;劳动关系解除之后不属于劳动争议。 保密协议虽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独约定,由劳动关系建立而产生。但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法的适用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保密协议可以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后两年限制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解除之后违反保密协议的,因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争议不再是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适用范围。 【提醒】 违反保密协议如何赔偿? 1、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一般是按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明知侵犯商业秘密而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也将被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违反保密协议不一定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违约应按实际损失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约定保密事项和竞业限制,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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