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登记证丢了,还可以抵押车吗? |
释义 | 在办理汽车抵押时,首先要有辆合法所有的车,并且这辆车可以自由支配。但是,有些人不小心遗失车辆登记证,刚好这时又需要做车抵押筹钱,那么这个时候车主能不能继续办理抵押,首先得看汽车抵押的规定。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汽车抵押合同,因此,如果双方依法订立了汽车抵押担保合同的,那么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可成立并生效。 所以,如果你们之间只约定了汽车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也没有主张拿登记证书的,那么在没有其他影响抵押生效的情况下,你自然可以抵押汽车。 不过,在约定汽车抵押时,抵押权人没拿车也没证的,其实会承担较大的风险,所以大部分人是不愿意抵押的。毕竟你没有汽车的登记证书,也没法确定你是不是该车车主,因此,为避免影响汽车顺利抵押,建议是先补办车辆登记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并且申请补领登记证时要准备好以下的材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4、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5、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按规定不得代理)。 最后,在实际中,有些是在熟人间订立汽车抵押,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时,可能会因为关系忽略汽车登记证,等到抵押人还不上钱时,才知道对方没有登记证,这个时候想要实现抵押权就会变得较难,最后可能只得走普通诉讼追偿。 一、领牌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机动车牌证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 (四)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 (五)外籍汽车、外籍摩托车和原核发为小型号牌种类的中型普通客车,在补、换领号牌的同时需一并换发为普通号牌种类和大型号牌种类(只能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办理)。办理前需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先行外理完毕,同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未申领过的一并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 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交验机动车,在受理完毕五个工作日后,机动车所有人到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再办理其他业务。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四)提供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 (五)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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