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怎么处理 |
释义 | 债务担保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需债务人无力还款后才负责;而连带担保责任则允许债权人直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意味着在债务人不能按期还款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能通过诉讼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能力的限制。《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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