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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工商户纾困政策
释义
    1、若个体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若个体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目前仍然可以开具1%的发票。3、若个体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六税二费”减半征收。4、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5、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二、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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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4: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