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四种: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第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的;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第四,现役军人没有重大过错,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什么时候不能离婚 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在现役军人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军人不同意离婚的,军人配偶不能提出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出离婚。 二、离婚时限制条件是什么 离婚时限制条件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感情未破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除了上述限制外,离婚一般是自由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