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货车不可以过洛溪大桥。 一、从2005年7月6日零时起,洛溪大桥全天24小时只允许7座(含7座)以下的小客车、摩托车和本市编码线路公交车通行,其他途经车辆一律请绕道行驶。 二、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根据管制措施的规定,所有7座以上的汽车将不能再通行洛溪大桥。总数达到800辆、其中七成天天往来于广州单位与番禺住宅之间的楼巴被包含在内。另外,从规定中还可以看出,7座以上的私家车、客车等车辆一律不能再行驶洛溪大桥。 管制措施推出后,交警部门并没有公开相应的执法细节和惩罚措施。但交警部门有关人士昨天向记者透露,广州交警很可能会在距离洛溪大桥尚有一段距离的原定分流路口(北侧为客村立交、南田路和新滘南路;南侧为迎宾路、沙溪路和大石镇附近)竖立醒目的警告标志,并安排警力对超标车辆分流;另外在洛溪桥双向桥脚设置关卡对违规车辆执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司机,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