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养殖证去当地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即林业局动管站办理。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养殖证的办理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野生动物养殖经验,或聘请养殖技术人员; 2、有养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 3、野生动物种源来源渠道合法; 4、野生动物的喂养食物有保障; 5、具备一定的医疗、救助技术条件。 综上所述,办理养殖证需要养殖人持相关材料去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表格,由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查盖章后报省林业厅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