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有位阿姨超过60周岁还可以买工伤保险吗? 超过60岁已经是退休年龄了,工伤保险是企业买给在职员工的,所以不可以再参加工伤保险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也就是说,即使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也不是单位职工了,应该办理退休,单位即使再用,也不属于劳动合同,不能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另外,对于超过退休年龄单位依然在使用的,发生工伤事故,不能按照工伤办理,应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60条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以上就是对单位有位阿姨超过60周岁还可以买工伤保险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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