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如下: 1、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居住证的时候么,身份证是一个必要要准备的证件。所以,一定要有身份证。不然居住证就没法正常办理了。同时,一寸的个人照片不能少,一般都要准备3-4张; 2、数码回执照。办理居住证的时候,是要到正规的数码照相馆去办理数码回执的; 3、居住证申请表格。一般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时,政府部门是会要求填写一个申请表的,上面会有很多你得基本信息和其他的,只要如实填写就可以了。 居住证办理流程: 1、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居住证》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员遗失《居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居住证申领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2、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3、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综上所述,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是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相片及回执\居住地住址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就读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