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在市局治安大队提交申请材料;2、市局治安大队受理和审批;3、市局治安大队核发开锁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开锁业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到公安机关留存身份证件、开锁工具的相关信息;(二)承接开锁业务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身份证明等,确认委托人拥有被锁物品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能确认的不得承接;(三)现场开锁时,应当填写开锁服务记录单,由委托开锁人、开锁技术人员分别签名、注明联系方式,并留存备查;(四)未经公安机关同意,不得进行开锁技术培训或者传授开锁技术;(五)不得出售、出借专用开锁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