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应该的处理为:1、如果在婚内侵犯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2、如果是在离婚时或离婚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之后当事人在知道后有权再次分割共同财产,并对对方当事人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