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侵犯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处理如下: 1、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侵犯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