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6岁女孩离家出走怎么办 |
释义 | 发现未成年人出走且有明确的迹象表明属于非正常行为时,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是否能立案,公安机关会综合推断后再确定;如果符合失踪立案的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会及时立案的,即使不具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也会提供相应的协助与帮助。 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人失踪多少小时可以立案 报案随时都可以,即使失踪几小时也可以报案,不过立案只有失踪超过48小时才立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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