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但孩子多次表示在男方家过得不好,这种情况女方该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
释义 | 一、协商解决。 可以和男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如果男方同意变更,则需要签订一个协议(一式两份),约定将孩子的抚养权表更为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二、诉讼解决。 如果和男方协商后,男方不同意表更,则需要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诉讼中需要提交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以及自己抚养孩子更为有利的证据。如果孩子超过8周岁(之前法律规定为10周岁),那么孩子的意见至关重要,如果孩子愿意跟您一起生活,则大概率会胜诉。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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