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了还能调解吗 |
释义 | 被执行了还可以调解吗 1、被执行了还可以调解,强制执行期间,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的,权利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和解的,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不一定能再次调解 1、被执行人是可以再次提出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对执行和解次数是没有要求的,但申请人同不同意就是另一回事; 2、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调解书送达后会产生以下后果: 1、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 2、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 3、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综上所述,被执行了是还可以调解的,强制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时候,是不会进行调解的,但被执行人可与申请人协商,让申请人取消强制执行。双方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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