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的债务如何清算 |
释义 | 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债权申报和登记; 4、破产财产分配; 5、清算终结; 6、注销登记。 一、公司注销后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公司注销后的追诉时效为三年。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根据规定可知,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 公司注销清算的流程如下: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制作清算报告、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二、有限公司注销的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注销的程序如下: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自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清算组在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 2、办理清算组备案;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4、登记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5、制作财产清单; 6、指定清算方案、经股东会确认后执行; 7、执行完毕,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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