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旧户口本可以申请办理结婚证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可以,一定要户口本原件,领结婚证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户口薄、身份证;近期免冠照3-4张;如果是其他居民性质的,需要携带有效通行证或者有效护照。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结婚登记的步骤: (一)驻在国承认外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 (二)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 (三)双方是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 (四)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五)双方提交有效护照、旅行证和居留证明; (六)3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七)再婚当事人应提交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原件,丧偶当事人应提交相 关证明; (八)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九)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十)符合结婚条件的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印”处签名、捺指印并当场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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