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残疾军人优抚金法院能依法冻结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公安机关发布的通缉令,对具有中止抚恤情形的伤残人员决定中止抚恤,并通知本人或者其家属。中止抚恤的伤残人员在刑满释放并恢复政治权利或者取消通缉后,经本人申请,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从第二个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 一、抚恤金能不能代位继承? 抚恤金不能代位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亲属的费用,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但抚恤金是能发生继承的,由于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则该费用在会转化成被继承的财产,由继承人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烈士家属有什么待遇 首先,我国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家属可享受褒扬金待遇,褒扬金标准是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具体可查看统计局公布的相关数据。其次,如果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的条件,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赔偿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不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烈士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最后,烈士的父母或扶养人、配偶无生活来源或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子女或者兄弟姐妹未满十八岁或已满十八岁还在上学而无收入来源,以及子女已满十八岁但因残疾无生活来源的,还可享受定期抚恤金,具体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