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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有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
    1、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或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分配了其他人的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的也是个人财产,如果遗嘱分配了他人财产的,该部分无效。
    3、遗嘱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胁迫、欺骗。遗嘱应当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4、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详。遗嘱应当表示具体明确,对意思表示不明确的,司法实践中往往会不认可遗嘱效力。
    5、留多份遗嘱或已有公证遗嘱后又订立其他类型遗嘱。
    一、老人写遗嘱是否需要子女全部要在
    老人写遗嘱不需要子女全部都在,就算是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需要见证人在场的,也只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不需要子女在场。
    老人写的遗嘱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有效,不需要子女在场见证: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二、死的遗书怎么写
    书写遗嘱,首先要写明遗嘱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信息。接着写: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某,下面就写明财产的详情,比如一台电视机、或者一个冰箱等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另一个人谁谁谁:照样也要写明财产详情,比如一辆车等。
    三、本遗嘱委托某某某为执行人。最后,遗嘱人签名。至此,一份简单的自书遗嘱就完成了,但是写完了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还需得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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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