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咨询费由谁承担 |
释义 | 败诉方应承担律师费的规定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有所不同。在合同、著作权和商标纠纷案件中,败诉方需支付律师费。而在专利、担保权、不正当竞争、人身损害、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法律援助和仲裁案件中,败诉方可能需要支付合理的律师费。然而,具体费用的承担问题由司法仲裁机关自行裁定。 法律分析 (一)由有关规定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1、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2、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二)有关规定有所规定,但不明确,司法仲裁机关可依此酌情裁判,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之情形: 1、专利纠纷案件。如果专利纠纷案件中律师费要计算在被告的赔偿数额范围之内,必须是以“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为前提。 2、担保权纠纷案件。债务人如依约履行债务,债权人的权益即能得到实现,由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不得不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权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师费是当事人为实现其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当事人的财产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3、不正当竞争案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4、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针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出“律师费在性质上属于财产利益,原则上可作为损失,即可要求败诉方支付。 5、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6、仲裁案件。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为办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费用,在实践中,该费用应包括律师费,但仲裁庭对该费用的承担问题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败诉方应当承担律师费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如在合同纠纷、著作权民事纠纷和商标民事纠纷案件中。而对于一些情形,虽然相关规定不够明确,但司法仲裁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裁判,由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用。这些情形包括专利纠纷案件、担保权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和交通肇事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以及仲裁案件等。在实践中,律师费通常被视为合理费用的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六条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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